第 138 章 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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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多想,我并没有什么报恩这类的想法,我也不是可怜你,嗯,且不说你这人的工作能力,单就这长相也足够有吸引我注意力的本钱了,要知道像你长这么好看帅气养眼的男人可不多,况且不论气质气度和见识也绝非一般人可及,长的帅有能里还多金,最重要的还做的一手的好菜,这样的你想让我不喜欢也很难。” 曲云莎怕他多想,于是乎便想着多说几句安他的心。 当然,这些也是她的真实想法。 只不过这些虽然重要,可更重要的是,曲云莎忽然觉得有这样一个男人也不错。 伤不伤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是八十年代,她若是个单身女人做生意的话,容易受人歧视。 虽然她并不在意这些,可这个年代对名声还是很看中的。 而且单身女性容易遭受他人觊觎和女人的敌视,虽然不致命,但总归会带来不少麻烦。 可已婚的身份就不同了,况且她这还是军婚,一般人可不敢觊觎和招惹她,毕竟要真出个啥事儿,对方破坏军婚是要吃牢饭的。 光这一点就帮她抵消了一大堆烂桃花。 这还不算,如今陆一珩的腿废了,而自己选择不离不弃,这名声上就占了足够的优势,以后走到哪儿不夸赞她仁义? 况且,她也没撒谎,陆一珩长的多好看那? 那剑眉,那深邃的眸子。那高挺的鼻梁和性感的唇,还有那立体的五官,简直是女娲炫技之作。 这样的大帅哥,搁谁不喜欢? 更重要的是大帅哥不仅长的好,还会做家务,更做的一手好菜! 如今又伤了腿,以他的身份和军功,将来肯定会调到一个轻松的岗位,这样他就有更多的时间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