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们都把视频删除了,你还要咋样?
开始审查,而他也拿起了起诉状。 和之前不一样,这次的起诉大部分是公司,当然,其中走刑事自诉的,针对的是这些公司里,发布相应视频的人! 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可以称为诽谤罪的主体。 单位是不能够作为诽谤罪主体的。 那么就是现在起诉的局面了,一个视频发布涉及诽谤一类的消息,达到了诽谤罪的标准,你可以对视频的发布者或者要求发布者提起刑事自诉。 比方说,这个视频是对方公司内部哪个人决定要发的,你就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自诉,总之一句话,诽谤罪侮辱罪这类罪名,指向的一定是自然人。 至于单位本身,你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确定那个具体决定发布视频的人呢? 这里就要涉及另外一个概念,对于网络诽谤网络侮辱这样的情况,个人提起刑事自诉,如果实在搜集证据困难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让公安机关帮忙。 这就是通俗的说法了,毕竟对于个人来说,很多东西你是没办法去弄的。 尤其是涉及到网络的情况下。 1 这里面有一整套程序,方大状也不是万能的,所以他的证据只需要证明两个需要证明的链条就行。 一个就是该视频确定是由桃视频发布,另一个就是证明该视频确实已经造成了对王延浩的诽谤及侮辱,并且达到了犯罪的标准! 然后,提起申请,由公安机关负责找出具体人员,并且进行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