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听话要听音(求月票)
法卸载!” “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诚信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当这款手机的预装软件无法用正常方法卸载之时,那手机厂商应当对卸载方法进行告知!” “所以我方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测试结果足以证明几类预装软件无法卸载!” 张明华自然不甘示弱,同样开始反驳。 “原告方所主张其没有发现别的卸载方法便视为无法卸载,我认为没有半点逻辑可言!” “预装软件因为其大多与手机系统相关,因此卸载程序比较繁琐,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原告方声称其用尽了卸载方法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只能证明其测试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这些软件无法卸载。” 这就是张明华的辩论思路,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什么“经济发展”或者是“这些软件是系统软件所以无法卸载”之类的话来辩论。 今时不同往日,如果放在工信部的规定出台之前,他肯定会用这些话进行辩论的。 你说它不是系统软件就不是了,我们有证据,有程序证据证明,这些预装软件和手机系统是息息相关的,没了这些软件,就会影响到手机基本功能的使用。 那会没问题,但是现在就不行了。 现在这么说,人家拿出工信部的规定来,那直接就是找死,到时候去工信部一投诉,完蛋,比公益诉讼输了还要惨…… 高明的律师一定要避免让自己的委托人陷入不利局面的。 不能像某位张姓律师那样,原本好好的赔钱就行,辩着辩着,莫名其妙就二十年了。 所以只能说,我们的这些软件一定是可以卸载的,你们之所以没卸载成功,那是没找对方法,这不怪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