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三十岁。同事都已成家,我还在当女作家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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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吐吐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知那程妮竟然追问:“是谁?” 他无奈地回答道:“不是我们公司的·····但你们可能认识她。” 程妮在脑中快速地过了一遍她和林哲琛公司外的女性共同好友,怎么也想不到他说的到底是谁,只好说:“好吧。那祝你成功。成了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好在她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她耸了耸肩,离开了。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答案就藏在自己办公桌上前几天路过书店时顺手买的获奖新书的封面上。 当晚,同期中和他关系还算不错的闫龙约他出去喝酒。闫龙早几年和大学同学结了婚,第二个孩子去年刚刚出生。约他喝酒无非是想短暂地逃离家庭生活,向不仅未婚,在他们眼中甚至连恋爱都没有谈过的他倒倒苦水,抱怨抱怨老婆和孩子,顺便再表达一下对作为自由的单身汉的他的羡慕,最后酒过三巡,话题却总是收束到对他何时恋爱结婚的关心上。但林哲琛每次都会答应闫龙的邀约。 还是照老样子,闫龙先是一口一个老婆不懂得体谅他的辛苦,加班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问就是“以为你在公司吃过了”;接着又开始cao心刚上二年级的大女儿的学业,那孩子每天作业都要做到晚上十一点,总是被老师投诉上课跟邻座说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