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节
约摸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才回到霍隐的公寓,保姆早已准备好衣服,是一套水手服的基础款,漏出大半截雪白的小腿。 霍隐早就知道她好看,没想到褪下她平日里的高马尾和牛仔裤,美的又上了一个层次。 去到音乐节的时候刚好九点,恰逢周末,人又多,一眼望去,广场上挤的满满当当,好在霍隐是vip,拉着宋厌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直接进去。 舞台上的灯光绚丽的闪烁着,红色的火花喷溅而出,在空中留下浅色的痕迹后转瞬而逝。 路过人海时,宋厌青能听见耳边沸腾的呼喊声,这种热闹的气息几乎将她的心脏紧紧包裹起来,这是属于最普通的平凡,属于人世间的烟火气,属于她最向往的“自由”。 这种感觉真是让人着迷阿! 宋厌青心里欢喜着,面上却装作一副紧张的模样,手指不经意间勾上了霍隐的衣角——她不懂男人,只是了解男人的劣根性。 若即若离的撩拨最是让人刺挠。 霍隐脸皮厚,接受到一点暗示就能直接开染坊,直接握住宋厌青的手越过嘈杂的人群往后台的方向走,推开其中最大的一扇门,大大咧咧的走了进去。 屋子里的冷气跟不要钱似的鼓鼓开着,落在胳膊上,瞬间泛起鸡皮疙瘩。 宋厌青原是跟在霍隐的身后,猝不及防被拉了一把,站在前面,登时几道陌生的目光齐刷刷的朝她看来,身子下意识的朝霍隐的方向靠近几分。 人不多,只有三个,两男一女,围坐在架子鼓面前,穿着奇怪大胆的朋克风,分别染着红橙紫三种头发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