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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我突然想起自己是从殡仪馆逃出来的Si人,若是被某某人将我的照片放上网路还得了,人家要不是说我诈屍,要不就是屍变,不管哪个设想就是对我没有好处。 所以,小nV子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将此人拖到旁边树下,如果刚才是一阵混乱中我没认清这张面容,现在静下来後我倒是认出他来。 说来我和他还真算是有缘,一次在殡仪馆,一次则在大街上,然後没有一次他是醒着跟我说完话。 算了,这人无端是个麻烦,最好别让他醒来认出我,反正我都给拖到安全地带,一个大男人总不会无端被捡走吧。 我正准备要离开,膝盖裂痕隐隐痛着,我这无端端被撞个伤口,这人难道不用赔偿我吗? 还有,现下我除了口袋有着秦念怀的皮包,可算是身无分文的境界,如在以前我老叫警察讨个公道,现在这情况最少也该有基本赔偿吧。 我回首盯了眼仍躺在那一动也不动的人,沉默半晌,我下了决定又一次朝他走去。我知道这行为在外人眼里就是偷窃,但在我的字典里亏本生意是一种输家的表现,而且所谓的失败只会让人觉得自己好欺负,所以在我有生之年的未来我也打算用这样标准继续过活。 我走向他,搜着他身上的包包,在街头巷尾做这样的事情也许被人误认抢劫,但刚才画面可是大庭广众下他的车撞上我,有理由可以要求几张钞票做为赔偿。 最重要的是,我是受害者,他确实是加害者。 「你……要g嘛?」 我大概是着急了点,居然没想过搜人家K子找钱包这事情是会让人惊醒,何况又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