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是离经叛道的爱
续一个礼拜。 走廊有嘈杂的交谈声,教室也充满各种拉票的口号,一群人来了又走,紧接着另一群挤进教室,说着差不多的话,发几张差不多的传单。 唯独他,让我视线停留。 就是在那个普通的中午,一个普通的nV孩被光照亮了。 而光的源头?闪耀着的他,b我大一岁,长得很好看,非常非常好看。 我还记得他的候选号码是十一号,传单是学姐帮他手绘的漫画,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他的传单是牛皮纸的颜sE。 "不好意思,可以宣传一下吗?" 这是他走进教室的第一句话。 他走到讲台的正中央,身旁有很多人,我不知道他是否刚好走在中间,但无论如何,我一眼望去就只看到他。 似乎是个魔咒啊,在喜欢他的日子里,我一直、一直都是这样的。 不管他在哪里,最後,都会x1引我的目光汇集。 他就是这样的存在,就算站在灯火繁华、喧嚣熙攘的天涯,也许是我蓦然回首了,视线绕过所有来来往往的行人,最後到达他,停留。 大概因为他浑身是光吧。 我想不出更合理的解释,喜欢本身就是ch11u0lU0的犯傻,是没有公式可循的定律,会在每一张合照中寻找他的身影,也会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 可能是因为正在寻找吧。 所以一眼望去只看得到他,即便未曾谋面,我也会寻找的。 我想到谷川俊太郎的诗中有这麽一段: "我知道自己是谁 因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