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公之于众的痛苦还算痛苦吗
为了躲风声,都到京郊湖边住着。 邵竹轩脑子里的那根弦顿时断了,人吓得惊了神,之后的其他话再也没听进去,失魂落魄的吃了饭,晚上躺在床上,合了眼,还在不停的暗示自己:兴许在别的湖上呢兴许在别的湖上呢。 如此煎熬了七八日,生怕在暗雨楼里哪天不妨就撞见了韩临。 1 后来上官阙终于得空,与他说他哥跟他嫂子的事。二人这方面达成的很快,便是他哥跟他嫂子和离,易梧桐将长安的宅子、全部金银全留给他哥,他哥不要再纠缠,如此一拍两散。 这事吧,本是他哥占理,无论道德上,还是律法上。但这世上没有办法去留住一个心不在你身上的人,尽管你如何在理,尽管道德上律法上你都是受害那方。 邵家满家的状师,能把死人说活活人说死,却也不能靠打官司,赢回来不再停在你身上的心。 状师也最明白,道德和律法,真到了要紧关头,一样都不作数。 如此久久牵而不断,也不好再有下一春,邵家这才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先替长子了解了这一场孽缘。 之后邵竹轩提出多留几日:“我想同上官楼主聊聊往事。我新近谋划着写一个话本,为您正名。” 上官阙撑手在桌前签那份二人商定的契书,闻声,似笑非笑的抬起眼望过来:“不必。其中艰难,不信的人,怎么讲都不会信的。功过留给后人说罢。” 一式三份,签完契书,紧接着,上官阙就给人判了死刑—— “韩副楼主说,你前几日迷路到他那里,他同你吃了顿饭,你落了这两锭银两在他船上。” 上官阙从抽屉里拿出两锭雪花纹银,放到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