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艮(卦五十二)
ⅶⅶ(艮下艮上)《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