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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飒脑中想起国中後来读广设科的同学曾经痛哭着说麦克笔好贵。 他打了个冷颤,就算兴趣相同又怎麽样,当务之急是赶快把东西送回去。他用手捧着麦克笔准备回到教室。 「啊!」 在二楼的入口突然闯入一个身影,飒眨了眨眼睛,定神一看後,才发现那也是学生,带着瑜伽头带,挑染的金发则像顶着一朵蒲公英一样乱七八糟的。 在身影接近後,飒才发现自己b对方矮了半个头,他抬起视线,说:「请问发生什麽事了吗?」 「不、不好意思!」那学生双手和十,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那是我的麦克笔,我刚刚一次拿太多东西了,所以想先放在别的地方,结果回来找就忘记放哪了!」 陈庭伟。 原来大卫像同学是这种样子的人啊,那双睫毛很长的眼睛眨呀眨,看起来的确很有艺术家的样子,飒默默心想。好像在意料之内,是个有点难以应付的人。 「还给你,陈庭伟。」他谨慎的递出笔:「对了??请问一下。」 「什麽?」 「那个VIVALAVIDA??是喜欢的乐团吗?还是别的?」他突然有些困窘。 「啊,那个是芙烈达卡萝的名言,不是歌,」陈庭伟微笑着说:「我很喜欢这句话所以之前美术课做贴纸的时候就有做出来,你接下来应该也会做。」 「芙烈达。」飒重复一次。 陈庭伟抬起头,再次不好意思的说:「啊,那是墨西哥的艺术家,她是我最钦佩的人物,大概就跟打篮球的人都喜欢科b一样!」 「我也喜欢,应该说她是我最欣赏的艺术家。」飒说,他觉得这一次一定要处理好。不能再让自己说的话为所yu为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初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