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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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很差,所以他被丢弃在了魔界的偏远地带。那是一个叫布隆克斯的地方,天气恶劣,土地贫瘠,野兽横行,是魔界最落后、最危险的地方,也是他的……家。 布拉斯丁是幸运的,有人收养了他,还有其他的孩子。他们被训练偷窃,以及一些简单的搏击。长得漂亮的孩子经常消失,被作为“玩具”卖给了有钱人。 魔族和精灵族非常相似,同样拥有冗长的寿命与尖长的耳朵,这使他们作为“商品”非常畅销,尤其是在那个精灵族近乎绝迹的年代。 魔族活个几千年不在话下,所以他们的生长周期也很长,没有年过千岁的魔族人看起来只有人类的15、6岁大小,当然能活过千年的魔族也少得可怜。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生存百年都是奢望。 前世的布拉斯丁一天只能吃两餐,都是一块烤焦的黑面包加一杯清水,有时面包还是发霉的,所以能喝牛奶喝饱肚子对他来说算是十分幸福的事情了。 吃饱喝足的布拉斯丁开始思考现状,值得庆幸的是刚才给他喂奶的女人所说的语言,和他的母语泰拉语大同小异。 布拉斯丁尝试着使用魔法,然而他现在的魔力少得可怜,连一个简单的魔法水球都无法完成。他能感觉到作为魔力之源的“暗黑之眼”还在自己的体内,但他无论如何都无法调动“暗黑之眼”的魔力。 “暗黑之眼”曾经被称为“奥比斯”,“奥比斯”是古代泰拉语,意为“无限的生命与力量”。现在之所以被称为“暗黑之眼”,是因为接受了它的人通常活不过20年——暗黑之眼,死神的眼睛。 “奥比斯”是泰拉神话中的生命之源。而“暗黑之眼”则是以灵魂为筹码,与死神交易所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