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执行官守则之一。(下篇)
真正惧怕的,却是传送术所带来的不适。 ?这就叫过犹不及。 ?他对郗雪张开双臂。「呐。」 ?「g嘛?」 ?「香一个嘛!」 ?「不要。」郗雪别过脸,俨然就是一副抗拒诱惑的好宝宝模样。「不给香。」 ?「诶!」雒冰不由分说地拉过郗雪。「接下来我们有十几个小时必须表现的相敬如宾,给我香一个也不行?」 ?「不行!!」郗雪涨红了脸。「你离我远一点——唔!」 ?雒冰趁着郗雪分心的时候吻了一下他的唇瓣,同时喂了一个东西到郗雪嘴里。 「这样你就b较不会不舒服了。」他在郗雪耳边轻语。 「丢你NN的!直接给我吃就不行吗?——又g嘛?」雒冰用手轻按住郗雪的双唇。 ?「铃。」他指着时钟。「要响了。」 ?郗雪回过头,指针分毫不差地指到了3的位置。铃声在指针转动的刹那,准时地响彻整个楼兰的住宅区。 ?三声,两声,三声,四声,再两声。 ?浅蓝sE的符纹浮现於烙印周围,接着发出耀眼的白炽光芒。光芒在俄顷间变换了三种颜sE,由白化为浅蓝,再由浅蓝转出蓝绿sE的光亮。 ?郗雪m0m0肩膀,确定自己有背上背包。 ?「三……」雒冰轻声倒数。「二……」 ?「一!」 ?郗雪闭上眼,令他不愉快的压缩感传来,心脏和血r0U彷佛成为沾了水的布,被无形的力量使劲扭转着。 ?「啵!」?? 下一回: 执刑官守则之二:诽谤他人者,得处削发之刑。再犯者——别怪本执刑官不客气!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