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禽兽,好嗨哦
打扮有点不走寻常路啊。 一身SaO红sE的衣服……啧,有点眼熟啊! 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炙热,来人的身影顿了顿,他一抬头,看得我一愣。 只见那人俊美绝l,一身红衣带着几分疏狂的味道,外表看起来好像FaNGdANg不羁,但眼里不经意露出的JiNg光叫人不敢多看。 咦,这不是温暮卿那小子吗?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上辈子的时候,温暮卿也是我鱼塘里的鱼儿之一。 作为一个养鱼专业户,我的口号是,烧炖炒煮,绝不放过! 我上辈子之所以g搭温暮卿,是因为他那一手活Si人医白骨的变态医术。 我怕我太渣了,万一有一天翻船了,温暮卿还能把我抢救一下,因此将他视为备胎中的劳斯莱斯。 温家世代从医,而温暮卿是这一代子弟中天赋最强的,不但尝百毒试百药,还能举一反三,用毒药治病,用良药杀人,将其他子弟秒成了渣渣。 温大人军中行医时被敌国J细刺杀,失血过多成了活Si人,自此昏迷不醒,温暮卿子承父业,在皇g0ng中担任御医。 虽然看起来温暮卿风流倜傥,可实际上他骨子里头是个变态,最喜欢的就是进监狱,把Si牢里那些人弄的奄奄一息,然后救活,在弄得奄奄一息,再救活…… 他尽职尽责的装作关心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