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最终章
就可以,同一个错误不会犯第二次。 笨兔子除了卖萌,还不算是一无可取。 有一次,他带陶夭夭去某家他叨念很久的牛排馆时,他看着满脸幸福吃着牛排的人语气淡然的说:「既然你的名字是来自诗经桃夭篇,以後我就叫你桃夭吧。」 那时候陶夭夭正嚼着牛r0U,一边脸颊鼓鼓的,听见他的话,脸一下便红了,圆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简直快从眼眶里掉下来。 挺可Ai的。他想,然後伸手去戳鼓起来的那边脸颊。 被突然袭击的陶夭夭一脸见鬼了的表情瞪着他,恍惚中,他好像看到陶夭夭全身毛都炸开的样子,如果有耳朵的话,肯定是高高竖起。这麽逗的兔子不养在身边,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於是,他下定决心养这只兔子在身边。一个人过久了,果然还是有点寂寞,养只会装乖实际上是静不下来的小兔子应该会让他的日子热闹点。 至於,陶夭夭那些投怀送抱的举动,他自然是欣然接受,并且在陶夭夭藉故拉他的手时顺手牵起一块cHa进自己外套口袋中、或是在黑漆漆的电影院让害怕的陶夭夭窝在自己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上近距离感受热呼呼的耳朵,他猜小兔子的耳朵绝对是红得很彻底。 只是,这只兔子也太让人不省心了,居然背着他跑去gay吧玩,看来,他得订下家规。在抱着满身不可说的痕迹,已经累得睡过去的兔子清洗时,战无败在心里这样想着。 -- 陶夭夭:学长你这个闷SaO抖s!! 战无败:面无表情的默认 -- 二、温哥华迷路记 路痴大致上可以简单的分成三种,第一种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