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带无价的珠玉,有人骂我是B1a0子,也有人奉我为神明。 我肤如凝脂,却在黑暗里腐烂,无声之中流淌一地黑sE的浓汤。 有人踩上去,黏了一脚的脏。 也好像只是一晃的事儿,我做了一场大梦,醒来时还是那个普通的姑娘,为了明天的医药费而奔波劳碌。 程煜在医院里等我,我扎着马尾,追不上今天早晨的那一班公交。 世事无常,世事难料,人这一生真是没法说。 孙长岭叫我出门散散心,他总怕我会寻短见,他说钱这个东西谁发明的呢,挣到手了开心,花出去了也开心,你出去花点钱,天大的事儿都不是事儿了。 我听他的话,当天夜里就出发了。 我坐了一夜的火车,下车之后还坐了三个小时的大巴,进村之前又换了一辆露天拖拉机,走了十七个小时才到达孙长岭的老家。 事情闹的这么大,我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我,我思来想去,决定来烦烦他。 就像他不放心我一样,我也不放心他。 他爸是叫他气Si的,他们一家在村子里被人戳脊梁骨过活,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过去,孙长岭一家放过他,村子里的流言蜚语不会放过他。 我挺担心他的,趁着这个机会正好过来看看他。 我叫孙长岭给我发定位,他Si活不让我过来,我说我已经到了他还不信,最后没办法,我发了一个定位给他。 没一会就看见孙长岭穿着背心K衩走过来了,也不知道穿着谁的布鞋,踩在脚上直往下掉。 他说我就是个会添乱的,没好气的问我怎么来这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