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街的距离,我们走了那么久。 程煜看出我的心思,他问我:“你讨厌我了吗?” 我哪敢讨厌他啊,我那么喜欢他,恨不得现在就能抱抱他。 我把头摇的飞快,甚至我还对天起誓以表忠心。 他松一口气,然后向我道别,临走之前还问我:“我们明天还会见面的对吗?” 是啊,明天我也喜欢你。 我向他承诺。“是啊,程煜,我们明天再见。” 第二日他果真来接我,他似乎长大了,他还将我抱起来,不知为何我看不清他,但我m0到了他。 我m0他的下巴脸颊,我满足的叹喟:“程煜,你来接我了吗?” “程煜又taMadE是谁!” 他这样的咒骂,虚虚实实听不真切,但不要生气呀程煜,我们很久没见了不是吗。 我叫他不要生气,我说好久不见了,我挺想你的。 程煜,我是陆和,你还记得吗? 程煜,你想我吗。 程煜,你抱我一下吧。 “我taMadE已经在抱你了!” 或许吧,不知道,能梦见我都很开心了。 我觉得抱歉,我把他害成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如今却一个人先走了。 我似乎是哭了,眼泪大把大把的往下掉,我抓住他的衣服,我说许多乱七八糟的话。 我一会把他当做程煜,一会把他当做孙长岭,我交代我的遗言,我说我的这一生啊,真是糟糕透顶。 有时我又看见李美萍,她掐住我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