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直到临近出院,我还是没有想起自己究竟忘记了什么,眼睛也没有好转,左眼睁不开,右眼只能看见模糊的色块。 我也曾怀疑自己遇到了诈骗团伙,可拖着这副躯体,我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就算报警了,我也不知道这群人长什么样子。无奈,只能躺在病床上,任人家发落。 人家说你失忆了,你就是失忆了,说你有男朋友,那你就是得有个男朋友。我的日常生活、职业前途,甚至我那个十几岁后就没再见的哥哥,都被这几个人调查着清清楚楚,再问下去,他在恐怕要很不好意思地讲:你妈小三,你记得吗? 我不敢再问。 我活到这么大不容易,没人庇佑也就罢了,偏偏出身还踩了人家权贵家的把柄,更得时时刻刻小心谨慎。万一我出了什么事,得罪了什么人,那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儿,我也就按下了心中的狐疑,决定先把身体养好为上,至少现在五脏六腑没被摘走之上,值得庆幸。 相处了一段时间,我也渐渐摸出了这几个人的脾气。 红头发的张奕华讲话听起来没什么脑子。他并不是蠢笨,而是因为自己有底气,说什么都不自觉地跋扈起来。况且他今年才十九岁,从个性和言行上,他都不像是能做主谋划什么的人。 他和我很少聊天,看望的次数也不多,每每故作殷勤,却也都是在看萧淮的脸色。 相比起来,那个叫燕林哲的年轻人则更温和一些,有时甚至冒一些天真的傻气。他爱笑,总是主动分享一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