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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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时颐是个很会为自己打算的人,在她少不更事时,父母就开始给她灌输一些本不该为她那个年龄所知晓的概念,诸如竞争、利益、阶级等等。 或许是为了能让nV儿能够尽早适应社会,又或许是yu图把她打造成一把最趁手的工具,不管怎么说,谢时颐确实如他们所期盼的那样,成为了一个熟谙法则的人。在同龄人还在试图用天真书写热血与浪漫时,她已经能不动声sE地权衡利弊了。 她总是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所以那个夏天,在手机铃声又一次响起时,她看了一眼上面程攸宁的备注,只稍犹豫,就做出了选择。 她再次挂掉了电话。 哪怕她的心脏还在因为适才察觉到的那份感情而剧烈跳动——她意识到了,她喜欢程攸宁,哪怕过了很多年,她都能清晰地记起那一瞬的心跳如雷。 原来这就是喜欢,原来那种抑制不住想要亲近的情绪名为“喜欢”,原来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起伏是源于“喜欢”。 这是她从未T验过的感觉,她本以为喜欢就像高中那场恋Ai一样,和那个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的男生偷偷传纸条、同喝一瓶水或者故作开心地去看一场难看的球赛,她从未从中收获书中或电影里描绘的那种怦然心动,反倒有些疲于应付。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感情么?她也曾困惑并思考过,最后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能将原因归咎于X格。 或许她这样的人天生无缘领教心动的感觉吧,她曾很无所谓地这么想。 然而这些认知都在那个夏天、在蝉鸣声中崩塌了。 她甚至想不到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好像从第一次相遇起,她就对这个天X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