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身
熊麦其实一直对文身的人有一个疑问,他们不会对这个图案看腻吗?熊麦自知是一个非常容易喜新厌旧的人,一个图案再喜欢看久了还是会不喜欢的,所以哪怕在他好奇心最旺盛的青春期,也只是贴贴文身贴过过瘾,然后发现自己对一个纹样的喜爱无法超过5天,就彻底放下了文身的念头。 他第一次见到裴南谣时,惊叹的不是“好长的腿”、“好帅的脸”,而是,“好美的文身”。裴南谣上身一件无袖背心,下身一条亮皮面的阔腿工装裤,脖子上挂着一副头戴式耳机,半长蓬松又有型的黑发,背上搭着一个银色的琴包,搭配上那满是瑰丽纹样的手臂,潮的熊麦快要犯风湿病了。 潮男那天应该是约着和人谈事,熊麦的店面大且装修的非常田园温馨,留了很多懒人沙发和小矮桌,卖甜品也售卖奶茶、咖啡,所以经常被z大的学生当作咖啡厅,自己也乐得和年轻人多交谈,毕竟听他们讲话实在太好玩了。约潮男的女生也是熊麦店里的老顾客了,没事就喜欢往熊麦店里一坐,带起耳机开始敲电脑,熊麦得空了就爱拉着他聊天,就是眼睛老往男人的胸脯跑。熊麦记得女生好像是学音乐的,平时有在当乐队经纪人,之前好像听她说要组一个z大乐队,玩摇滚和rnb,正好有个外貌特别出众的大一新生,会电吉他和贝斯,还是个高一就帮别人做beat的制作人,她说什么也要把人给拉上梁山。看来,那个人应该就是眼前的潮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