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冷的回忆(39)
知法犯法之故意.因此"有伪造或变造行为"不成立. 补办之户口名簿并未能使用於任何补助上,没有改变母nV任何法定权益.自无"足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之要件. 感谢季律师为我这纠葛错杂的心思,清理出一条清晰可见的康庄大道. 能够得到季律师对我这种小案件倾力帮忙,我只有感恩.. 例如连夜为我写抗告状,让我在抗告期限的最後一天,得以在凌晨截止前的最後一刻投递到法院. 还有季律师的助手锺法务,我知道您也是基於良善,一开始就劝我们夫妻放下.. 只是母nV执意如此,当我们告知您事态发展後,我相信也是您说服季律师,说明我的状况,怕日後还会有枝节,一定要迎头痛击. .感谢两位贵人. 於是满怀信心,迎来了开庭的日子. 开庭的那天之前,我跟夫人已经演练模拟了许多次,答辩的态度,言词,关键时间点一一强记.. 当然,少不得夫人几顿臭骂.. ."白痴!叫你说白话,你偏要咬文嚼字..." ."你动作那麽多,是要去演讲喔!?" ."感情再丰富一点,语调再感X一点~~!" ."把我当法官,眼睛看着我!". .. ... 夫人那阵子看韩剧"某一天"..戏魂上身.. 提前到了法庭,直到开庭前,居然没见母nV现身.. 又到了开庭时刻,看到季律师穿着法袍,匆匆走来跟我说,她还有其它庭有拖到,她会去跟法官说等她一下..於是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