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开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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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那隆隆隆的机器声就让他感到一切良好。 唐宁带着牛仔帽,手握猎枪,小心的靠近猎物,然後突然开枪,“蹦”的一声就把猎物搁下,说实在的,打猎骑马b钻井有趣的多了。 在文绣的调教下,在浪费了不少子弹後,唐宁的枪法有了不少的进步,那每天丧生在唐宁枪口下的山J野兔就是证明。 文绣也不喜欢钻井,他其实来就是陪太子读书,於是,陪着唐宁打猎不亦乐乎。 唐宁玩的非常潇洒,不过,他的工具人麦克却非常努力,一心向钻出石油。 麦克,不但学习C作机器的技巧,还分析钻出的岩石的成分,思考附近的地质结构,亲身实践,力求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实践b书本上的结论来得更直接深刻些。 麦克觉得这一趟没白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踏实研究,麦克,这个未来的地质专家正一步步的成长起来。 钻一口油井需要十二三天,专业的石油公司也需要十天左右,最快天。 圣达分泉已经两个星期了,机器还是隆隆地响个不停。 唐宁觉得无聊的时候就和文绣去打猎,表面是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 随着时间,麦克分析了钻出的岩石成分,试图找到含油的岩石,结果并不理想,这让很多人着急了。 不过唐宁不着急! 他是谁? 他可是穿越过来的天之骄子。 唐宁,可是根据前世的记忆来决定在这里钻井的,历史上美国的石油大亨保罗·格蒂在这里发现了钻出了一个大油田。 手下人有些焦急,不过唐宁乐观地表示,慢慢来,不着急。